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分市(区)集中进行。西安、铜川、咸阳、渭南、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考生由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负责组织,在第四军医大学校直门诊部参加面试、军检;其它各市考生的面试、军检由本市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地点分别如下:
宝鸡:解放军第五三七医院(宝鸡市宝光路49号);
榆林:榆林市北方医院(榆林市新建南路131号);
延安:延安市人民医院(延安市七里铺街);
汉中:汉中3201医院(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783号);
安康: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育才路)。
面试、军检时间定于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7∶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携带本人条形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按时参加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工作由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院校及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派人组织实施,混合编组,每组2—3人。面试组按照《陕西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附件2)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通过目测和交谈,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结束后,要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论。如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面试合格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军检。军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主检医师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体格要求作出体检结论,签名负责。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分县(区)整理,7月3日前报送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
各面试、军检单位要充分认识面试、军检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对错检、漏检、结论错误等影响考生录取或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由省军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